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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的通知

平台投标人/供应商: 电子交易平台已经通过了国家检测认证,具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资格和能力。 依据国家发改法规[2014]1925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》的相关收费规定,平台定于2019年2月16日开始收费。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 收费对象和原则: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/供应商。 二、 收费标准: 平台收费标准 区间 概(估)算价范围 收费金额(元) 一 概(估)算<50万 300 二 50万≤概(估)算<100万 500 三 100万≤概(估)算<500万 800 四 500万≤概(估)算<1000万 900 五 1000万≤概(估)算≤2000万 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三、收费说明: 1、投标人/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,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。 2、平台采用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概(估)算价确定。 3、投标人/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,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,按收费区间进行缴纳。 四、收费生效时间: 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02月16日起正式生效。 五、缴费及开票: 1、支付方式支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通道。 2、投标人/供应商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五个工作日后申请开具发票,平台默认开具电子发票,如需纸质发票,则需承担发票快递费用。 六、解释及说明: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,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:400-901-6886(24小时服务电话)。 中财惠瑞 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